|
(1) |
自2013年10月25日起,本公司將會為第一次註冊本服務者之「隱私設定」之「後續GPS軌跡」預設為【朋友】。倘您不願讓第三人知悉您在做會有軌跡紀錄的運動(如跑步、自行車代步、自行車運動、自行車登山、步行、健走、登山健行、高爾夫及游泳等)時,請您進入本服務APP『主選單』->『設定』->『隱私設定』->『後續GPS軌跡』做修改;您亦可於每次「完成運動」後選擇該次運動是否公開及公開對象。上述設定修改亦可於MySports網站上進行。 |
|
(3) |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的資料、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違反或破壞MySports服務宗旨或有任何誤導之虞者,本公司有權拒絕或隨時終止您使用MySports之一部或全部。 |
|
(4) |
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帳號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年齡、性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等,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本公司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得蒐集及處理之,並得於提供MySports及相關服務、客戶/會員管理及檔案維護、行銷、廣告宣傳、調查分析統計等目的範圍內傳遞及利用該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予服務合作廠商或受委託蒐集/處理/利用資料之廠商、使用者資料統計、關於使用行為之調查研究、提供優惠或促銷訊息、或為其他合法利用等。 |
|
(5) |
個資告知事項:
為確保您的權益,請詳閱以下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一、非公務機關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二、蒐集之目的:040/行銷、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72/政令宣導、077/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081/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08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3/經營電信業務與電信加值網路業務、135/資(通)訊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153/影視、音樂與媒體管理、154/徵信、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及其他依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依主管機關公告之個人資料類別(包括但不限於載於各項申請文件之客戶、其代理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個人資料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台灣大哥大營運期間內。
(二)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主管機關禁止者不在此限)。
(三)對象:台灣大哥大、受台灣大哥大委託或與台灣大哥大有合作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
(四)方式:符合法令規定範圍之利用。
五、客戶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請求查詢、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等權利,其行使方式及收費方式依法令及台灣大哥大相關規定。
六、客戶得自由選擇提供資料(但依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若不提供將影響服務申辦或其完整性。
|